記者從哈爾濱市醫保局了解到,哈市醫保特殊慢性病認定管理工作再推多項便民舉措。
一、集中復檢“取消了”。對已通過特殊慢性病認定的參保患者,取消原需每兩年一次的集中復檢認定,可長期享受特殊慢性病醫保待遇。
二、認定頻次“增多了”。將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申報認定頻次,由原來的一年一次,增至一年四次。原則每季度末組織一次,其中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由所在區、縣(市)組織隨時進行認定備案。參保人自認定通過次月起開始享受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待遇,第四季度認定通過的次年1月1日起開始享受待遇。
三、認定機構“增加了”。選擇二級及以上綜合醫療機構和專科醫療機構承擔特殊慢性病組織認定備案工作,並建立以參保患者滿意度為核心的考核評價退出機制。
市本級確定哈爾濱市第二醫院及其海南分院、黑龍江省林總醫院、黑龍江省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哈南分院、呼蘭區人民醫院、阿城區人民醫院、雙城區人民醫院、哈爾濱市第一專科醫院、哈爾濱市傳染病院、哈爾濱市胸科醫院為認定備案定點醫療機構。
四、病種范圍“擴大了”。將類風濕性關節炎(功能分級Ⅲ級以上)、活動性肺結核、癲癇三種特殊慢性病納入哈爾濱市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保障范圍,至此哈市特殊慢性病病種由22種增至25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