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海關摧毀一個特大走私黃金出境犯罪團伙 案值約2500萬元

2020年01月15日08:19  來源:人民網-黑龍江頻道
 

人民網哈爾濱1月15日電 1月8日,哈爾濱海關和青島海關統一開展聯合查緝行動,一舉摧毀一個走私黃金出境犯罪團伙,對7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現場查扣黃金22公斤和書証、物証一批。經初步查明,2019年12月至今,該團伙走私黃金出境82公斤,案值約2500萬元。

哈爾濱海關破獲一起走私黃金出境案件

2019年12月初,哈爾濱海關經偵查得知,一個以金某斌為首的長期在山東向境外走私黃金的團伙突然將走私出境地點轉移至哈爾濱。哈爾濱海關與青島海關迅速開展聯合辦案,摸清了該團伙的走私路徑、走私手法和資金流向等情況。2020年1月7日,經偵查得到消息,金某斌指派其團伙成員馬某哲計劃於1月8日攜帶黃金前往日本,團伙其他幾名重要成員也將於1月8日抵達哈爾濱。1月8日14時,在確認馬某哲已經將黃金帶入哈爾濱機場出境候機區后,哈爾濱海關與青島海關迅速同時開展抓捕行動,在哈爾濱機場抓獲2人,當場繳獲黃金10公斤,在哈爾濱市區抓獲4人,繳獲擬於1月9日走私出境的黃金12公斤,在青島市區抓獲1人,所有目標人員全部到案。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對走私黃金事情供認不諱。

哈爾濱海關緝私局查扣走私黃金22公斤

哈爾濱海關緝私警察查扣的走私黃金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據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或者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趙丹、騫壯、韓陳)

(責編:趙怡、李忠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