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任命:
楊杰為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
李亞飛為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林艷秋為市民政局局長﹔
丁鳳姝為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
任命:
楊功偉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劉銀濱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朝之悅、可欣、王爽、張禹珩、趙天寧、張天翼、劉洋、王帥英、王經緯、李萌、吳浩鬆、都關紅葉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袁野、高峰、陳麗春、路俊強、常開萌、張爽、王平、寇欣桐、雷宇、張揚、王東生、金寶舟、馮偉、徐立軍、宋海艷、李京、王懷彬、馬貴君、宋海兵、閆泓旭、王慧一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張玉春、吳鴻江、何麗娟、鮑飛為濱江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
孫玉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王凱甲市人大人事和代表聯絡委員會委員職務﹔
楊國民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職務﹔
孫慶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職務﹔
張偉林市民政局局長職務﹔
秦德亮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職務﹔
朱相臣、李志勇、馬晉寧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董光輝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李靖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五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隋春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毛保森、宋曉梅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趙霞、李宏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批准免去:
劉華道外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