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哈爾濱市教育局下發“關於做好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寒假有關工作的通知”,統一安排寒假時間。小學、初中非畢業年級在元旦前完成本學期教學任務和期末考試,學生自2021年1月1日起放假,教職工正常上班,學校自1月16日起放假﹔初中畢業年級和普通高中各年級自1月16日起放假﹔中等職業學校放假時間參照普通高中執行﹔幼兒園放假時間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統籌安排。中小學校(幼兒園)開學時間為2021年3月1日。如疫情防控部門或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新要求,寒假放假時間和新學期開學時間將適時調整。教師新學期開學前一周返校,做好新學期各項開學准備。
各區、縣(市)教育局及各學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協調聯動、團結一致,緊繃疫情防控這根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放假前集中開展一次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堅持身體健康上報制度,持續校園健康碼每日打卡上報,如實填寫學生及家庭成員旅居史和健康史。出現疫情要及時報告,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主動配合、自覺服從當地疫情防控部門的指揮和處置。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在放假前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發生突發緊急事件,要及時妥善處置,並按規定第一時間上報,堅決防止遲報、瞞報和漏報現象發生。
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教育行政監督和執法,加大規范辦學行為專項整治力度,禁止在放假期間組織學生補課或統一組織自習,禁止組織學生收看付費的“空中課堂”等電視(網絡)授課,禁止動員和組織學生參加各類輔導、培訓班,禁止在假期聯合或將校舍租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於補習班、培訓班。確需補課的高中畢業班級,應遵守《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范普通高中畢業班級補課行為的通知》(黑教基二函〔2017〕558號)相關規定。各區、縣(市)教育局要通過官網、官微等公眾媒體公開違規補課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及時受理對中小學校寒假違規行為的投訴舉報,加強隨機檢查,對違規者將依據省市相關規定嚴肅處理。(記者 呂曉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