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提高!哈爾濱市全面調整城鄉困難群眾救助標准

2021年01月04日08:25  來源:黑龍江日報
 

  市區城市低保標准由原來每人每月68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32元﹔農村低保標准由原來的每人每年40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404元……近日,記者從哈爾濱市財政部門獲悉,為進一步提高困難群眾救助標准,助力哈市城區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哈市再次提高市區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等保障標准。

  據了解,在提高市區城鄉低保補助標准方面,哈爾濱市將市區城市低保標准由原來的每人每月68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32元﹔農村低保標准由原來的每人每年40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404元。在提高市區城鄉特困人員供養補助標准方面,哈市將市區城市特困全自理人員供養標准由原來的每人每年21888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3388元,分散供養標准由原來的每人每年15324元提高到全自理人員每人每年16380元,半自理、全護理人員供養標准逐級遞增600元﹔市區農村特困全自理人員供養標准由原來的每人每年9144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996元,分散供養標准由原來的每人每年6396元提高到全自理人員每人每年7008元,半自理、全護理人員供養標准逐級遞增600元。

  此外,哈爾濱市還同步提高市區城鄉低收入困難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保障標准。市區城市低收入困難家庭標准按照低保標准的1至1.2倍同步提高到每人每月732元至879元﹔城市低收入家庭標准按照低保標准的1.2至1.5倍同步提高到每人每月879元至1098元﹔農村低收入家庭標准按照農村低保標准的1至1.5倍同步提高到每人每年4404元至6606元。(記者 韓麗平)

(責編:王思迪、王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