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住建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作出執法決定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布信息

2021年01月06日08:31  來源:生活報
 

  5日,記者從黑龍江省住建廳獲悉,為在全省住建設領域持續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以下統稱“三項制度”),規范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征收、行政許可等執法行為,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省住建廳發布進一步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實施有關工作通知。

  依據通知要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按照“誰執法誰公示”的原則,明確公示內容採集、傳遞、審核、發布工作流程和責任機構,對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征收、行政許可等執法行為的基本信息、結果信息進行公示,規范信息公示內容的標准、格式。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不宜公開的信息,依法確需公開的,要作適當處理后公開。全省各級住建主管部門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及政務新媒體、辦事大廳公示欄、服務窗口等平台公示行政執法信息。

  各級住建設主管部門在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布執法機關、執法對象、執法類別、執法結論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的執法決定信息要在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記者 周琳)

(責編:王思迪、王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