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進口冷鏈食品追溯平台使用管理暫行規定》出台 無“黑龍江冷鏈”食品不准經營

2021年01月21日09:11  來源:黑龍江日報
 

  20日,黑龍江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發布《黑龍江省進口冷鏈食品追溯平台使用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充分發揮黑龍江省進口冷鏈食品追溯平台(以下簡稱“黑龍江冷鏈”)作用,督促引導全省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規范使用追溯平台 。

  通知要求,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應在“黑龍江冷鏈”微信公眾號上進行注冊,並如實錄入其市場主體基本信息,包括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聯系方式、冷庫地址等基本信息,並按平台提示上傳相關証照。在省內有多個冷庫的,應當全部登記。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對注冊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對不准確、不完整的信息,應及時修改完善。

  向消費者銷售時,應在進口冷鏈食品銷售櫃台明顯處加貼“黑龍江冷鏈”電子追溯碼。廣大消費者可通過“黑龍江冷鏈”微信公眾號掃碼查詢該產品的來源、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証明、核酸檢測報告、預防性消毒証明等信息。

  無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証明、核酸檢測報告、預防性消毒証明,且未應用“黑龍江冷鏈”上傳產品追溯信息的進口冷鏈食品不得在我省生產經營﹔第三方冷庫開辦者未在“黑龍江冷鏈”注冊,不得從事進口冷鏈食品貯存業務。(記者 付宇)

(責編:王思迪、王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