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發布第49號公告:有序恢復全市常態化疫情防控和生產生活秩序
人民網哈爾濱12月22日電 (楊雪楠)12月22日,哈爾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發布公告,12月22日3時30分,哈爾濱市全域降為低風險地區。為統籌做好經濟社會發展和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對市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的影響,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和省指揮部有關冬春季疫情防控要求,經綜合研判,市指揮部決定,自12月22日6時起,有序恢復全市常態化疫情防控和生產生活秩序。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從哈爾濱市域外抵返人員和離開本地人員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憑健康碼“綠碼”通行。凡市域外抵返哈人員均須主動向社區(村屯)報備旅居史。對未能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的人員實行主要進口落地即檢,核酸採樣后,無異常症狀,且做好個人防護即可進入市域,在核酸檢測結果未出前,應當自覺做好個人健康監測,不聚會、不聚餐、不聚集,不去公共場所﹔對近14天內有國內(含省內)已經公布的涉疫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屬縣(市、區)旅居史人員、中高風險地區未解除之前其所屬縣(市、區)旅居史人員,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規定,落實相應的隔離醫學觀察措施。
二、各類商業門店、經營場所、宗教場所等有序恢復開放。要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重點場所重點單位重點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相關防護指南(2021年8月版)》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掃碼、測溫、戴口罩、錯峰、限流、日常消毒、員工健康監測等各項防控措施,嚴防人員聚集。
三、景區景點要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重點場所重點單位重點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相關防護指南(2021年8月版)》有關規定,嚴格實行分時預約、掃碼(健康碼+行程碼)、測溫(室內進行)進園,嚴防人員聚集,嚴禁接待涉疫地區旅游團隊,嚴禁組團赴涉疫地區旅游。
四、對本輪疫情確診病例到過的涉疫場所,須再進行一次全面消毒,並經專家評估合格后恢復運行。
五、福利機構、養老服務機構、精神衛生機構、公安司法行政監所繼續實行封閉管理,暫停線下探視活動。在建工地恢復常態化管控,並持續加強施工現場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六、藥店恢復銷售退熱、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類藥品。銷售以上藥品要嚴格執行實名登記報告制度和購藥原因及現實情況核查制度,發現購藥人有發熱等可疑症狀的,要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村屯)報告,所在社區(村屯)要第一時間安排專人專車送到發熱門診排查。
七、個體診所恢復正常營業。要嚴格執行預檢分診、流行病學史調查和接觸史核查等各項防控制度,禁止收治並及時報告出現的發熱病人。禁止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醫護人員為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嗅(味)覺減退、鼻塞、流涕、咽痛、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等症狀,且尚未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上門靜點。
八、中小學校、各類教育培訓機構有序恢復線下教學。托幼機構恢復常態化運營。市域內大中專院校恢復常態化管理。
九、嚴格管控大型會議、論壇、演出、培訓、展銷促銷等聚集性活動,能不舉辦的不舉辦,能在線上舉辦的線上舉辦,盡量減小線下活動規模。賓館、酒店承辦超過50人(含)以上的會議、培訓、宴會、年會、展銷促銷等聚集性活動,必須提前向所在區縣(市)指揮部報備,所有參加人員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查驗“健康碼+行程碼”、檢測體溫,無法掃碼人員要進行實名制登記﹔凡14天內有國內本土陽性感染者所在地市(地級市為全域、直轄市為所在區縣)旅居史的人員不得參加聚集性活動。
十、繼續倡導節儉辦喜事、辦喪事。凡舉辦30人(含)以上集體用餐的,須提前3日向所在社區(村委會)申請,報所在街道(鄉鎮)批准﹔所有參加人員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凡14天內有國內本土陽性感染者所在地市(地級市為全域、直轄市為所在區縣)旅居史的人員不得參加集體用餐活動。街道(鄉鎮)要派出工作人員現場監督,落實查驗“健康碼+行程碼”、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等防控措施,無法掃碼人員要進行實名制登記。
十一、小區(村屯)、機場、火車站、客運站、地鐵、早市夜市、農集貿市場、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公共場所要嚴格執行“掃碼、測溫、戴口罩”,出租車、公交車要嚴格執行“掃碼、戴口罩”。按照常態化防控要求,進一步壓實“四方責任”,落實落細從業人員健康監測、通風換氣和清潔消毒等各項防控措施。
為確保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實處,市、區縣(市)兩級將持續加大督查檢查力度,凡不按疫情防控規定落實掃碼、測溫、戴口罩、員工健康監測等措施的,將責令停業整改,造成疫情傳播后果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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