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全部完成“十三五”规划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

2020年07月01日20:52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位于哈尔滨市的生物质热电厂。

人民网哈尔滨7月1日电(焦洋)来自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的消息,截至目前,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的8项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计划黑龙江省已全部完成。

数据显示,和2015年相比,市(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提高6.1%,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市(地)浓度下降33.3%,水质考核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66.1%,劣五类水体比例为零,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14.7%,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13%,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6.2%,氨氮排放量减少9.5%。

全省13个地级市中,哈尔滨、绥化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未能达标,其余11个市(地)环境空气质量均达标。《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规定的62个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共41个,比例为66.1%,高于年度考核目标9.7个百分点。全省重点减排工程共削减化学需氧量2.68万吨、氨氮0.23万吨、二氧化硫0.87万吨、氮氧化物0.9万吨。

运营中的污水处理厂。

据统计,2019年全省重点涉水行业污染治理企业共60家,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4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减排项目15个,其中新建污水处理厂4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项目7个。在大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削减中,全省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产业作用明显,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削减0.4万吨和0.86万吨,哈尔滨市还在全市执行火电厂和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另外,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削减量也比较显著。全省稳步推进冬季清洁取暖,不断扩大清洁燃煤、生物质、天然气、电供暖、工业余热等清洁取暖面积。截至目前,全省清洁取暖面积达到4.3亿平方米。

图片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提供

(责编:王旭、赵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