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初高中学生(12至17周岁)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人民网哈尔滨7月15日电 (杨雪楠)来自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消息,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要求,为继续落实黑龙江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在原有18岁及以上人群接种任务的基础上,该省进一步扩大接种范围,及时在人群中建立免疫屏障保护。从7月起,黑龙江省初高中学生(12至17周岁)也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可就近自愿接种 监护人需全程陪同
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知情自愿、保障安全的原则,稳妥推进黑龙江省初高中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接种前,接种人员会充分告知监护人,确保知情、同意、自愿接种,接种时监护人需全程陪同。接种疫苗品种为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或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免疫程序为两剂次,两剂间隔大于等于21天。
按高年级到低年级分梯次推进接种
12岁至17岁初高中学生(含普通初中、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将按照从高年级到低年级的顺序,分梯次、分年龄段安全稳妥推进接种工作。
拟按以下安排分步实施:7月份对15岁至17岁人群进行接种,确保7月底前完成上述人群第一剂次的接种覆盖。如第一步接种工作顺利,经专家评估后,在8月份对12岁至14岁人群进行接种,确保8月底前完成上述人群第一剂次的接种覆盖,同时完成15岁至17岁人群第二剂次接种。在9月份完成12岁至14岁人群第二剂次接种。如有12岁至17周岁未在学校就读社会人员,可就近到负责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接种单位进行接种。
三种接种服务形式可选择
本次针对12岁至17岁初高中学生的接种采取三种接种服务形式。一是就近到现居住地所在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进行接种;二是就近到新冠病毒疫苗临时接种点进行接种;三是学校成立临时接种点,学生在学校的临时接种点进行接种。各地、各学校具体采取哪种接种服务形式,请各位家长等待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的具体通知。
接种注意事项
1.接种实施的全过程,学生应由家长全程陪同。
2.接种前,请学生家长配合接种人员做好健康询问和知情告知工作,仔细阅读并签署《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接种知情同意书》。
3.接种前避免学生空腹、劳累,要让学生在一个放松的状态下进行疫苗接种。
4.接种后一定要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请及时联系留观现场的工作人员。
5.如有预防接种相关问题,请咨询12320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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