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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划定71个环境管控单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绿色支撑 

来源:大庆日报
2021年07月23日0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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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大庆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大庆市政府印发《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水和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意见》,大庆市将坚持生态优先、分区管控、统筹管理的基本原则,到203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建成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意见》明确,在全省划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基础上,大庆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71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

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全市共划定优先保护单元17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7.06%;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城镇规划区、产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等,全市共划定重点管控单元42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1.95%;一般管控单元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全市共划定一般管控单元12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0.99%。

《意见》提出,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结合“三线一单”划定情况,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准入、限制和禁止的要求,建立“1+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包括环境管控单元划定结果、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N”为管控单元清单,体现管控单元的差异性、可操作性要求。《意见》还根据划分的环境管控单元特征,对每个管控单元分别提出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形成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意见》提出5项具体实施要求,包括支撑高质量发展、规范开发建设活动、强化成果落地应用、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严格产业园区管理。同时,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监督评估、加强宣传培训等保障措施。(记者 赵龙)

(责编:李佳慧、李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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