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 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人民网哈尔滨10月15日电 (韩婷澎)10月15日,绥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2021年9号公告,鉴于当前全省中高风险地区清零,全部为低风险地区,经绥化市应对疫情指挥部研究决定,全市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应对疫情指挥部7号公告、8号公告暂停举办的大型活动、暂停营业的各类场所、暂停进行的群众性活动、暂停运营的娱乐设施以及封闭运营机构(场所)等,在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正常经营活动。大型宴会执行“双报备”制度,举办人要向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报备,宴会承办场所要向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报备。
二、来自目前实行管控地区的抵返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配合落实管控措施(管控解除后按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抵返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屯)报备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管控措施;来自其它地区抵返人员持健康码“绿码”、行程卡“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身份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由有序流动。
三、继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扩大第一针接种范围,加快推进第二针接种,有序推进第三针接种,符合条件的市民请主动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四、各类公共场所必须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和员工健康管理、规范消杀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五、请广大市民群众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自觉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自觉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在做好个人防护后,及时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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