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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强险电子凭证12日起在黑龙江省全面推广应用

2021年12月09日07:34 |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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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银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黑龙江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黑龙江省推广应用机动车交强险电子凭证的通知》。根据该通知,黑龙江省将于2021年12月12日起,在全国率先正式推广应用机动车交强险电子凭证,这也标志着黑龙江省车险保单进入电子化时代,免去了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出行、办事需要提供纸质保单和标志的不便。

自2021年12月12日起,全省范围内办理机动车(除摩托车、拖拉机)交强险承保时,各家保险公司将向投保人提供电子保单及电子保险标志,不再大量发放纸质交强险保单和标志。黑龙江省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核发检验标志、开展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处理交通事故时,对出具交强险电子保单并通过联网核查的车主,也将不再要求提供纸质交强险保单和保险标志,不会以未提供交强险纸质保单和保险标志为由予以处罚。

同时,考虑到车主和驾驶人可能存在的个性化需求,电子保单推广后,各保险公司仍可根据投保人需要提供纸质保单和纸质标志。而跨省流动的车主,则应及时了解所去地区机动车交强险凭证出示方式和有关政策,一些省份尚未推广应用交强险电子凭证。(记者 程瑶)

(责编:张齐、李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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