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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居住权登记试点工作在齐齐哈尔市启动

来源:齐齐哈尔市委宣传部
2022年01月07日1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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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黑龙江省居住权登记试点工作在齐齐哈尔市正式启动,并在齐齐哈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出省内首份居住权登记证明。

民法典颁布实施后,新增的居住权内容因赋予居住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旨在解决“房子不归我,但我可以住”问题,对保障“居者有其屋”具有重大意义,尤其与特定弱势群体的利益息息相关,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为回应百姓关切,解决群众需求,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积极筹备,起草了《齐齐哈尔市居住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齐齐哈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市自然资源局统筹安排下,成立居住权登记专班,通过理论研讨、座谈交流、网上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相关部门、业内专家、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对居住权登记的业务流程、申请要件、法律风险等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同步完善了不动产登记系统功能,相关工作得到省自然资源厅的大力支持,并将齐齐哈尔市作为全省居住权登记的试点率先开展登记工作。

据介绍,开展居住权登记对保障抚养子女、赡养父母、丧偶离异等特定群体的居住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在试点工作启动后,有居住权登记业务需求的齐齐哈尔市市民可携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居住权合同或遗嘱、法律文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各分中心就近办理居住权登记,业务暂时免收登记费用。此外,该项试点工作的开展,在满足当地百姓需求同时,也将积极探索居住权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为全省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梁辰)

(责编:王思迪、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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