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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出台 真金白银扶持企业发展

2022年03月30日15:25 |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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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石启立摄

人民网哈尔滨3月30日电 (韩婷澎)为推动生物经济高质量发展,日前,黑龙江省出台了《黑龙江省“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和《黑龙江省支持生物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支持政策》)。3月3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黑龙江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芦玉春解读了《规划》和《支持政策》并介绍了相关情况。

黑龙江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芦玉春。石启立摄

芦玉春介绍,龙江幅员辽阔,物产丰富,农业生物质资源全国第一。汇集了一批生物技术领域的顶尖科研机构和专家学者,哈兽研专业研究全国领先。具备深厚的生物产业基础,哈尔滨市生物医药产业入选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黑龙江省还是全国最大生物发酵氨基酸和生物质燃料乙醇生产基地。黑龙江省发展生物经济是有源之水、有本之木,大有可为,必有可为,必须为之。

《规划》共分为7个部分,从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规划总体要求、坚持创新驱动、优化空间布局、构建产业体系、畅通发展路径、强化支撑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规划。在编制过程中,着重把握了四个方面:

一是突出目标引领,加快推进生物经济倍增式发展。《规划》确定的黑龙江省生物经济发展主要目标是,经济规模迈上新台阶,成为黑龙江省战略性主导产业。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产业自主创新体系基本建立。产业融合实现新跨越,形成产业链齐全、配套完善的生物产业集群,到2025年全省生物经济总规模将达到4200亿元以上,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10%。

二是坚持创新驱动,部署抢占科技制高点。生物经济以技术进步为根本动力,谁率先掌握了先进科技,谁就能在生物经济中快人一步、先人一招。因此,在《规划》的体例安排上,将科技创新放在各项任务最前面,凸显科技创新的重要地位。提出从五个领域强化创新平台建设,从三个方面加快创新队伍培育,着力打造生物科技进步“新支点”和“动力源”。锚定生物科技前沿方向和市场需求,《规划》强调要加强原创性、引领性基础研究,开展前沿技术创新,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力争在新一代基因组及操作技术研究、干细胞颠覆性技术研究等13个领域实现突破。

三是聚焦“无中生有、有中生优”,规划构建现代生物产业体系。《规划》紧紧抓住生物经济发展国际趋势、国家战略和市场需求,深入研究“无”如何“招鸾引凤”,“有”怎样“锦上添花”,系统谋划了生物经济发展方向和任务,推动生物经济迈上新台阶。围绕打造千亿级国家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培育壮大生物医药、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寒地龙药和特医食品产业链。聚焦做大做强千亿级国际领先生物制造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生物发酵、生物基材料、合成生物产业链。立足构建千亿级龙江特色生物农业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生物育种、兽用生物制品和黑土地生物保护产业链。围绕建设百亿级生物能源、生物环保和生物医学工程产业示范基地,同步谋划了生物燃料、水污染生物治理、生物诊疗设备等9个产业链。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优化生物经济发展空间布局。为统筹推进全省生物经济协调发展,《规划》提出了“一极、两区、一带”生物经济发展空间布局。“一极”就是哈尔滨生物产业引领极。重点建设千亿级哈尔滨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和百亿级哈兽研国际生物谷,做强做优国家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示范区,将哈尔滨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东北亚区域带动力的生物经济新高地。“两区”就是松嫩平原生物产业核心区和泛三江平原生物产业示范区。要立足齐齐哈尔、大庆、绥化等地生物资源优势,打造特色精品生物园区,建设松嫩平原生物产业核心区。要聚焦牡丹江、佳木斯和四煤城在中药材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中药材特优区,建成生物医药、生物制造产业基地。“一带”就是林区寒地生物产业带。以大小兴安岭林区为重点,加快中药材、生物林业和生物农业产业发展,把“冷资源”转化为“热产业”。

芦玉春表示,生物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既离不开顶层设计,更需要可实施的落实举措和支持政策。《规划》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保障、优化发展环境、壮大人才队伍五个方面保障措施和实施十大行动的落实路径。

同时,还配套制定了20条具体支持政策。《支持政策》紧紧围绕《规划》,既充分借鉴各地成功经验,又勇于创新打破常规,是真金白银扶持企业,能够帮助创业者、开拓者干事兴业的政策,共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支持开展科技创新。对国家级创新平台及其分支机构、省级创新平台和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分别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对解决重点领域“卡脖子”难题明确给予奖励。

二是支持壮大产业集群。对建立的国家级、省级生物产业战略联盟给予资金支持。对取得生物医药产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首次在黑龙江省生产,或盘活省内闲置品种的企业,以及以黑龙江省道地大宗药材为主要原料的新投产项目明确了奖励标准。

三是支持培育市场主体。对到黑龙江省设立总部的头部企业,明确了奖励金额和奖励时限。对于进入“独角兽”和“瞪羚”的企业给予特殊奖励。对开展产业链招商、存量企业扩大投资、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等分别给予激励政策。

四是支持强化基础保障。要利用专项资金和政府债券支持生物产业园区建设,对租用园区厂房的在租金上给予灵活政策,还在生产要素保障和多元化融资支持等方面进行了政策安排。

五是支持优化产业生态。对鼓励企业拓宽销售渠道、支持省内高校一流学科建设、推动自贸片区制度创新、建设国际科研平台等方面明确了支持措施。

(责编:王思迪、李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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