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关于确定12家旅游景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公告
2022年07月18日14:21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并于2022年7月12日完成公示,确定以下12家旅游景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名单如下:
1.黄河壶口瀑布旅游区(陕西省延安市·山西省临汾市)
2.浙江省台州市台州府城文化旅游区
3.江西省赣州市三百山景区
4.山东省济宁市微山湖旅游区
5.河南省信阳市鸡公山景区
6.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大瀑布景区
7.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黄姚古镇景区
8.重庆市奉节县白帝城·瞿塘峡景区
9.四川省成都市安仁古镇景区
10.贵州省毕节市织金洞景区
11.甘肃省陇南市官鹅沟景区
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江布拉克景区
特此公告。
文化和旅游部
2022年7月15日
(责编:邹慧、王思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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