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法官张淑霞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2022年09月05日1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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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397名个人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198个集体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铁力市人民法院铁林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张淑霞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9月1日,在铁力市人民法院铁林人民法庭,返回工作岗位的张淑霞庭审工作在即,准备审阅庭审材料、梳理案件思路、上庭等一系列的工作环节让她忙得脚不沾地,但对于从业14年的老法官来说,这只是日常工作中最平常的事。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是党和国家对公务员的最高褒奖,我深知这份沉甸甸的荣誉是党和人民给予的,衷心感谢党组织的培养,我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把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认可,化作前进的动力,时刻不忘党的嘱托,当好标杆、作好表率,努力为人民服务,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张淑霞说。
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张淑霞一直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自觉把对法律的忠诚、对正义的追求、对群众的感情融入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获得了市民的广泛赞誉。
她曾先后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全省办案标兵”“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新时代政法英模”等四十余项荣誉称号。14年来,张淑霞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300余件,结案率、调撤率、自动履行率、群众满意率连年位居铁力市人民法院之首。同时,她不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张淑霞法官工作室”为百姓解决了一桩桩纠纷,解开了一个个心结,赢得了群众的交口称赞,已然成为了市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融入多元解纷的一块“金字招牌”。
(责编:王思迪、邹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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