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百題問答(六)

來源:黑龍江省林業和草原局

2020年06月29日15:30  
 

51.人工養殖野生動物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人工養殖野生動物需到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野生動物人工繁育許可証》。

52.什麼是人工馴養繁殖活動?

人工馴養繁殖,是指在人為控制條件下,為保護、研究、科學實驗、展覽及其他經濟目的而進行的野生動物馴養繁殖活動。

53.具備哪些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申請《人工繁育許可証》?

有適宜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固定場所和必需的設施﹔具備與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種類、數量相適應的資金、人員和技術﹔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飼料來源有保証。

54.不予批准發放《人工繁育許可証》的情況有哪些?

野生動物資源不清﹔馴養繁殖尚未成功或技術尚未過關﹔野生動物資源極少,不能滿足馴養繁殖種源要求。

55.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應向哪個部門提出申請?

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許可証,但國務院對批准機關另有規定的除外。

56.馴養繁殖野生動物,應當遵守哪些規定?

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政策和法規,關心和支持野生動物保護事業﹔用於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來源符合國家規定﹔接受野生動物的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建立野生動物馴養繁殖檔案和統計制度﹔按有關規定出售、利用其馴養繁殖野生動物及其產品。

57. 出售、利用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應能提供哪些証件?

出售、利用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提供人工繁育、狩獵、進出口等合法來源証明。出售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還應當依法附有檢疫証明。

58.什麼情況下可注銷《人工繁育許可証》?

超出《人工繁育許可証》的規定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種類的﹔隱瞞、虛報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人工繁育許可証》的﹔偽造、涂改、轉讓或倒賣《人工繁育許可証》的﹔非法出售、利用其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取得《人工繁育許可証》以后在1年內未從事馴養繁殖活動的。

59.非法獵捕、殺害、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怎樣處罰?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60.非法狩獵將受到怎樣的處罰?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責編:趙怡、李忠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