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貫徹落實新修訂森林法 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

來源:黑龍江省林業和草原局

2020年06月29日15:35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既要綠水青山,也要金山銀山。寧要綠水青山,不要金山銀山,而且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和重要資源,是人類生存發展的重要生態屏障。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即將於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黑龍江省林業大省,是國家的重點林區之一。全省林地面積2617萬公頃,森林覆蓋率47.23%。新修訂《森林法》對黑龍江林業乃至生態建設意味著什麼?黑龍江應該如何貫徹實施新修訂《森林法》?為此,記者專訪了黑龍江省林業和草原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東旭。

 

問:為什麼要修改《森林法》?

答:《森林法》自1985年施行以來,經1998年修正和2009年打捆修改,對於保護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加快國土綠化和生態建設,保障和促進林業發展,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內容,為林業改革發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新時期,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建立健全,林業發展面臨的形勢和任務發生了根本性變化。林業在推進鄉村振興、區域發展,助力脫貧攻堅、推動綠色發展等方面也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要求用最嚴格的法律制度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生態文明建設。修訂森林法,對於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構建林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修訂森林法,是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立法成果,是全面深化林業改革的制度保障,是推動林業高質量發展的重大舉措。

問:新修訂《森林法》“新”在哪些方面?

答:新修訂《森林法》新設立和完善了相關制度,為林業制度建設和治理體系建設提供了法制保障。一是新法明確實行森林分類經營管理制度,將森林分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實行嚴格保護,商品林則由林業經營主體依法自主經營,兩類林各自發揮其主導功能,發揮好森林的多種功能,實現森林資源永續利用﹔二是考慮到在重視森林生態效益的同時,必須保護好森林權利人和地區的利益,這次森林法的修訂專門將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寫入法律﹔三是新法明確實行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這次森林法的修訂,也將林長制寫入,明確提出,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的需要,建立林長制﹔四是將生態優先、保護優先、保育結合、可持續發展這個原則貫徹到了森林法的各項具體制度當中﹔五是充分保障林業經營主體的經營權、處置權等合法權益,激發他們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的主動性、積極性﹔六是增加行政強制措施,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用最嚴厲的法律制度保護森林資源。

問: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的理念在新修訂《森林法》中是如何體現的?

答:生態修復是森林資源保護的重要手段,是林業可持續發展的保証。森林關系著國家生態安全,貫徹實施新修訂《森林法》,就是要牢固樹立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的理念,加強生態修復,著力推進國土綠化、著力提高森林質量、著力開展森林城市建設、著力建設國家公園。

植樹造林主要是指通過人工種植樹木(人工造林)培育森林的活動,造林綠化包括人工造林、飛播造林、封山育林等多種方式,培育森林、保護修復森林生態系統既要堅持自然恢復,也要注重人工修復。因此,新修訂《森林法》將原“植樹造林”章節改為“造林綠化”,明確採取自然恢復為主、自然恢復和人工修復相結合的生態修復措施,科學修復森林生態系統。將“植樹造林”調整為“造林綠化”,能夠更加有效地調動全社會資源和要素參與到綠化國土、美化龍江的行動中來,進一步擴大森林面積、提高森林質量、增加森林供給。

擴大森林面積,就是要通過實施三北防護林、退耕還林、村庄綠化、國家儲備林建設等重點工程,努力把能綠的地方都綠起來,確保森林總量有效增長。

提高森林質量,就是要落實新修訂《森林法》“優化林種、樹種結構”的要求,針對全省森林質量不高的現狀,樹立近自然森林經營理念,圍繞生態功能配樹種、調結構、優林分,使全省森林質量明顯提升、生態功能不斷優化。

增加森林供給,就是要向人民群眾提供更加豐富、更加優質的生態產品,充分發揮公益林的生態功能,大力發展各類商品林,發展森林旅游、森林康養、林下經濟等產業,將國土綠化和鄉村振興、脫貧攻堅有機結合,開展森林城市建設和村庄綠化工作,讓人民群眾共享綠水青山帶來的生態效益、經濟效益、文化效益。

 

問:新修訂《森林法》是如何處理森林資源保護與發展的關系的?

答: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良好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保護與發展從來都不是對立的,而是辯証統一的。林業工作就是要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既長葉子又長票子”,發展目的就是實現生態惠民、生態利民、生態為民。

新修訂《森林法》單列森林權屬、經營管理兩個章節,對國有和集體林權管理、森林分類經營、林業融資等作出明確規定,旨在充分釋放林業發展活力,讓綠水青山惠及人民群眾,變成金山銀山。

黑龍江省是國有森林資源大省,國有林地面積佔全省林地面積的92.77%,居於絕對統治地位。新修訂《森林法》在立足林業實際、又兼顧今后改革方向的基礎上對國有森林資源經營管理和流轉作出了原則規定,同時授權國務院作出具體規定。在確定方式上,既包括無償劃撥,也包括有償出讓等,在獲得主體上,包括但不限於國有林業經營者。這有利於充分盤活國有森林資源,保証國有森林資源穩定增長,提高森林生態功能。

對於集體林權,新修訂《森林法》規定要在穩定承包權的基礎上,進一步放活經營權、落實收益權,推動承包戶以出租(轉包)、入股、轉讓等方式流轉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發展新型林業經營主體,促進林業適度規模經營。

全省各級林草部門要落實新修訂《森林法》“商品林由林業經營者依法自主經營”“鼓勵發展商品林”等要求,穩妥處理生態保護和興林致富的關系,引導經營者在不破壞生態的前提下,採取集約化的經營措施,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資源,大力發展生態旅游和森林康養、林下經濟等林業產業,切實提高林企林農的收益;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採取多種措施,方便申請人辦理採伐許可証﹔要激活林業要素,支持發展森林保險,鼓勵金融機構開展涉林抵押貸款、林農信用貸款等信貸業務,引導社會資本投資森林經營管理,積極提供信用體系健全的金融服務,著力為林業經營主體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問:新修訂《森林法》對黑龍江林業發展有哪些影響?

答:新修訂《森林法》以建設生態文明為目標,將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和綠色發展的理念貫穿在整部法律中,成為全行業全社會遵守的行為准則,是生態文明建設的一項重大成果,對黑龍江省加強生態保護和修復,加快國土綠化,保障森林生態安全,建設生態強省,推進林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將產生根本性、全局性、長遠性影響。

“生態興則文明興,生態衰則文明衰”。王東旭說,新修訂《森林法》規范的是森林資源,但卻關乎整個生態系統,它不僅是林草部門的行業法律,也是整個生態文明建設的基礎性法律。他呼吁,貫徹實施新修訂《森林法》,不僅需要各級林草部門的不懈努力,同樣需要社會各界的齊心協力,共同保護好黑龍江寶貴的森林資源,打造黑龍江綠水青山的生態環境,建設大美龍江。

(圖片由省林草局提供)

(責編:趙怡、李忠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