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严厉整治网络乱象
2021年09月30日2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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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积极开展网络空间“清朗”行动,大力查处网络违法有害信息。年初以来,打击网络谣言5起,教育训诫1人、行政拘留6人。
2021年9月3日,“今日头条”某账号发布不实信息,散布谣言,杜撰牡丹江市“朝鲜民俗小巷”的投资金额,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并将“朝鲜民俗小巷”歪曲为“日本风情街”,进行恶意炒作,博取眼球,吸引流量。该行为严重扰乱了网络传播秩序,严重侵害了牡丹江市朝鲜族群众的情感。
经市委网信办与市公安局核查,该账号注册人为牡丹江市阳明区居民张某。张某已自行删除相关文章。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提醒
广大网民需要提高信息甄别能力,重要信息要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未经证实的消息不转发、不扩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依法打击网络违法行为要常抓不懈。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市委网信办、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共同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
相关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责编:王艳、赵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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