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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齐齐哈尔市继续资助脱贫人口参保

来源:齐齐哈尔新闻网
2022年05月25日0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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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年初以来,市医疗保障局全力推进落实各系列相关政策。今年齐齐哈尔市继续按规定对脱贫人口给予资助参保,对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及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6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继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性保障政策,从2022年1月1日起,脱贫人口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统一的门诊统筹待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按医院级别执行,从2022年5月1日起,脱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2000元。

按国家和省医疗保障部门要求,脱贫人口原享受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政策不再执行,全面回归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市本级六城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当年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相关医疗保险报销后,不再进行城乡困难居民和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险报销。各县(市)区脱贫人口城乡困难居民和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险调整为在医疗救助之后报销,资金渠道不变,待遇不减。

今年全市大病保险实行分段支付政策,大病保险基金支付2万元以下部分支付比例为65%,2万元至5万元部分支付比例为70%,5万元以上部分支付比例为75%,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大病保险继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性保障政策。

在防止因病致贫返贫过程中,齐齐哈尔市实行双标监测,即,医保部门根据民政、乡村振兴部门提供的人员身份信息,定期将启动大病保险的监测对象有关医疗费用信息推送至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进行返贫致贫风险核实;医疗保障部门依托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定期将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信息推送至民政、乡村振兴部门,经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认定身份后,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家庭、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贫困家庭儿童先心病实行免费治疗,医疗费由医保统筹基金和社会基金分别支付。医保基金定额支付,即单纯性先心病支付1.8万元,复合型先心病支付2.3万元,其余费用由社会基金支付;免费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哈医大一院、哈医大二院、哈医大四院、哈尔滨市儿童医院、牡丹江心血管病医院;先心病病种范围为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四种单纯性及复合型先心病。(记者 邹博宁)

(责编:王思迪、邹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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