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清单明责”压实落靠巡察工作主体责任
2022年11月16日13:58 |
依安县委制定《依安县委巡察工作六大责任主体工作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进一步推动各责任主体知责明责、履责尽责,持续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涵盖主体全
《清单》紧紧抓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被巡察党组织、协作配合部门等关键和县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等“关键少数”,逐一明确有关工作责任,使各责任主体履责有章可循。
明确内容清
《清单》细化县委、巡察机构、被巡察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宣传、审计、信访等部门具体职责111项,逐一明确各责任主体履职具体内容、落实机制等,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便于各责任主体“照单”抓落实。
拧紧全链条
《清单》既注重落实巡察“前半篇文章”责任,更加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将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做实整改日常监督、综合运用巡察成果、开展整改成效评估等一并纳入,明确各责任主体巡前、巡中、巡后“做什么”,拧紧巡察全过程的责任链条。(袁志泉)
(责编:王思迪、邹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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