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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启动2022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

来源:大庆日报
2021年11月03日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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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大庆市卫健委获悉,大庆市启动2022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符合条件的两类扶助对象,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尽快到户籍所在乡镇、社区工作站街道或所在工作单位进行申报。

据了解,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象,是指户籍在大庆市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申报人员要具备3个条件: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含三级)。

需要注意的是,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是以家庭为单位审核,以个人为单位确认,对于夫妻关系存续的家庭而言,无论男方年龄多大,只要女方达到49周岁,男女双方都可享受扶助政策。如婚姻出现变化,但子女数量未发生变化的,可分别确认;如丧偶或离异,男方或女方需年满49周岁,都可申请确认为特别扶助对象。已超过49周岁的,从其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扶助金。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每人每月享受560元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三级以上(含三级)伤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每人每月享受43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据市卫健委工作人员介绍,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仅在大庆市农村施行。凡本人或配偶为农村居民;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且2001年以前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本人或配偶年满60周岁的,都可进行申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自扶助对象资格被确认年度起,按年度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符合申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人员要注意两点:一是大庆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和奖励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按月计算,每年一次性发放,由委托银行直接发到扶助对象个人账户。二是大庆市确认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奖励扶助特对象,必须具有大庆市户籍,不是大庆户籍的,由其户籍地确认。在确认特别扶助对象时,属于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大庆石化公司、大庆炼化公司的正式职工(包括退休以及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进行确认。其他人员由户籍地乡(镇)、街道进行资格确认。奖励扶助对象,由户籍地乡(镇)、村进行资格确认。(记者杜雪)

(责编:李佳慧、王思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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