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县:提巡察质效 树规范标杆
富裕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探索新时代巡察工作新路径,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不断优化巡察工作,不断提升巡察质效,全面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巡察工作的“前哨”“尖兵”作用。
制度规范化,确保有章可循
坚持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严格遵守执行上级各项制度的同时,把制度“立”起来,围绕“人、事、治”3个关键,建立完善23项制度,确保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建立《关于建立高素质抽调巡察干部队伍的意见》《关于加强巡察借调干部管理的办法》等制度,解决选人调人难的问题;建立《关于推进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办组一体化的具体实施意见(试行)》等制度,解决办组协作的问题;建立《关于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理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等制度,解决巡察流程不规范的问题;建立《关于规范巡察移交工作的意见》等制度,解决巡察“后半篇文章”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队伍规范化,配好精兵强将
坚持把队伍规范化建设放在第一位,让巡察岗位成为干部的“加油站”,而不是“终点站”,努力把巡察队伍打造成更加专业、更加稳定、招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巡察铁军。配优专职队伍,县委巡察机构在原有11个行政编制基础上,总编制数增加到18个,并满员配备;配强兼职队伍,建立160人的巡察人才库,纪检、组织、财审等专业人员全程参与巡察,不胜任、不适合的坚决不用,同时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全县优秀干部和新任干部分批到巡察岗位锻炼。
工作规范化,实行办组一体
坚持把巡察办组一体化作为补齐工作短板的重要手段,做到“融合到位、会商到位、协调到位”。工作中巡察办工作人员直接进组,解决了指导不到位、实战水平不高的问题;巡察组组长纳入巡察办班子,参与巡察办日常工作,参与重要事项决策,解决了各自为政、办组脱节的问题,办组重要事项通过“室务会”“室务扩大会”,共同商议、集体决定;巡中问题通过“办组会商”,及时研究、马上解决。2021年,开展“办组会商”10次,研判重要问题线索35件。
巡察规范化,创优巡察模式
坚持把优化模式、提升质效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在程序上能简则简、内容上能大能小、时间上可长可短、形式上灵活多样,让巡察工作更“实”。 总体推行“321”模式,即“财审先行、接访全程、访民问情”,“立巡立改,巡检一体”,“落实整改”;具体实施项目化操作,针对不同巡察单位,具体细化分解成简单可操作的模块,避免了“大而虚”“小而散”的现象发生。巡察招法更管用、更好用,巡察成效更明显,尤其在农村“三资”专项巡察中,纠正价格偏低、时间过长违规合同2163份,压缩债务、挤出水份360笔、3324.6万元,追缴违纪和赃款519万元,助推化解债务2.48亿元。
材料规范化,展现巡察成果
坚持把规范巡察材料作为展现工作成果的核心。突出规范报告撰写,出台《关于提高巡察报告质量的工作机制》,县委巡察办派专人负责,进行全程指导,提升政治站位,规范格式用语,把巡察成果实实在在地体现在巡察报告上,使每一轮每一次巡察都形成一份高质量的报告;突出规范档案装订,建成标准化档案室,出台《县委巡察机构档案管理办法》,巡察过程中的所有资料都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并在巡察结束后由巡察办进行统一装订成卷宗,集中管理存放,巡察材料格式与装订同中省市建档形式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巡视巡察建档模式统一。(申震、马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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