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严把抽调巡察干部“三关” 破解“抽人难”问题
为组建高素质巡察队伍,高质量开展巡察工作,破解巡察工作“抽人难”“人难抽”问题,讷河市委在抽调人员参与巡察工作时,市委组织部与市委巡察办密切配合,严把三个关口,取得一定实效。
严把初选“关”
市委巡察办坚持以巡察人才库为基础,按照专业擅长领域分类筛选,根据干部专业特长“对口”安排工作任务,综合考量职务级别,择优选取人员参与巡察工作。例如,在开展七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中,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公安、司法等部门将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业务能力较强的优秀干部选配到巡察队伍,组成5个巡察组,每组抽调9人,共抽调45人。经巡察办初选后,通过办组会商,由各位巡察组长推荐以往在巡察工作中表现优秀人员,并对抽调的巡察干部名单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初选人员名单。巡察办将名单呈报给担任巡察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的纪委书记和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的组织部长审核把关,修改审定后形成初审稿。
严把抽调“关”
巡察办将初审稿提供给市委组织部,由组织部门对抽调人员姓名、单位、职务等信息进行核对,并对抽调人员综合素质进行把关,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参与巡察人员政治上过硬、能力上过硬、作风上过硬。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向被抽调参与巡察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下发正式文件,以组织的角度正式抽调人员,充分发挥市委组织部作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促进了巡察工作与组织工作的贯通融合。例如,在七届市委第二轮常规巡察中,讷河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开展七届市委第二轮常规巡察抽调人员的通知》,对各相关单位及被抽调干部提出相关要求,避免了被抽人单位讲条件、不放人等现象发生,进一步增强了巡察抽调人员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了巡察工作有序开展。
严把“管理”关
在每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上,市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对抽调巡察干部提出明确工作任务和纪律要求。要求被抽调人员严格遵守《市委巡察抽调干部管理办法》,自觉维护巡察干部的良好形象。每轮培训会议上,市委巡察办邀请组织、宣传、财政等方面的业务骨干,就基层党建工作、财务相关工作等方面业务知识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巡察干部综合能力。市委巡察办对被抽调干部不仅严管,而且厚爱。例如,在七届市委第二轮巡察中,为2名抽调的乡镇干部解决住宿问题,协调市委组织部,将其安排到人才公寓免费入住;协调市纪委监委,将3名抽调的乡镇干部安排到纪委监委食堂用餐,解决被抽调干部的后顾之忧。(徐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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