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建立要素保障機制推動項目建設提速

記者從哈爾濱市發改委獲悉,市財政將設立500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項目前期工作,對提前復工加快形成實物工作量的重點項目,給予一定獎勵……近日,為貫徹落實《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提振發展信心推動全市經濟加快恢復整體好轉的政策措施的通知》中關於“支持項目提速建設”“建立重點項目要素保障機制”有關精神,哈市發改委出台《支持項目提速建設 建立重點項目要素保障機制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細則》指出,支持項目提速建設,高效推進在建項目復工復產,哈市各區、縣(市)政府及市直相關部門要按照全市工作安排組織開展入企“敲門行動”,服務項目建設單位提前做好項目審批、備工備料、設備採購等各項前期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問題。哈市營商環境局將組織市級審批服務窗口部門建立代辦幫辦制度,設立公開重點項目“首席服務員”。對上事項由相關審批服務部門全部代辦幫辦,對符合條件的審批事項按權限實施容缺受理、承諾審批。
《細則》指出,對提前復工加快形成實物工作量的重點項目,給予一定獎勵。各區、縣(市)政府將結合本地項目建設實際對獎勵支持資金進行具體分配,獎勵支持的項目原則為省市重點項目,獎勵支持資金用於推動項目加快前期工作。獎勵支持資金分兩批下達,獎勵支持額度分別為一季度3000萬元、四季度2000萬元。
根據《細則》,第一季度按照實際開復工市重點項目數量、完成投資情況進行綜合打分排序。排名由高到低,城區分四檔分配獎金,共1900萬元。第四季度按照當年實際開復工市重點項目數量、完成投資情況、儲備下年度市重點項目數量和年度計劃投資情況進行綜合打分排序。排名由高到低,城區分四檔分配獎金,共1240萬元。
《細則》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擠佔或挪用獎勵支持資金。對於未按照要求使用獎勵支持資金等違規問題,各區、縣(市)負責核實確認,並對已撥付的獎勵支持資金予以清收,對存在違法行為的,依法依規移交紀檢、司法等單位處理。(記者韓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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