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至Ⅳ级
2021年09月04日12:52 |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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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哈尔滨9月4日电 (韩婷澎)9月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通知,依据《黑龙江省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省防指决定于9月4日14时,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至Ⅳ级应急响应。
9月4日10时,黑龙江干流同江站水位54.60米,洪水量级为10年一遇,超过警戒水位0.60米。至此,黑龙江省黑龙江干流全线水位除同江站以外均降至10年一遇以下,汛情趋于平稳。
依据《黑龙江省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省防指决定于9月4日14时,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至Ⅳ级应急响应。请相关市(地)、县(市、区)和省防指成员单位继续高度重视,毫不放松,密切监视雨水汛情发展,加强超警江段巡堤查险和险情抢护,严格落实预案各项应对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江河堤防安全,尽最大努力减少洪涝灾害损失,夺取今年黑龙江省防汛抗洪工作的全面胜利。
(责编:李佳慧、李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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