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出台!哈爾濱二孩及以上家庭租房公積金提取額度上浮50%
記者從哈爾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支持政策內二孩及以上家庭和租賃保障性住房家庭提取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額度調整新政出台。
關於支持政策內二孩及以上家庭和租賃保障性住房家庭提取住房公積金新政策,有關事宜如下:
一、支持政策內二孩及以上家庭租賃住房提取額度上浮50%。符合生育政策,2021年10月29日以后生育第二個及以上孩子的繳存職工家庭,職工及其配偶在哈市無房租房自住的,可分次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提取上限按現行租住商品住房額度標准上浮50%確定,即市區(含呼蘭、阿城、雙城)每戶39600元/年,縣(市)每戶28800元/年。
繳存人申請提取時,需提供無房証明和政策內二孩及以上家庭証明,配偶提取還需提供結婚証。
政策內二孩及以上家庭証明包括:家庭成員在同一戶口的,需提供結婚証、戶口原件﹔不在同一戶口的,需提供結婚証、子女出生醫學証明原件﹔單親個人還需提供離婚証或離婚判決書原件。
二、支持租賃保障性住房家庭提取公積金。承租人承租納入哈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的房屋,承租人及其配偶可分次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提取上限與租住商品住房的限額一致,即市區(含呼蘭、阿城、雙城)每戶26400元/年,縣(市)每戶19200元/年。
繳存人申請提取時,需提供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合同,配偶提取還需提供結婚証。
政策自2023年3月23日起施行,如遇國家、省、市政策調整,按調整后的規定執行。
另外,哈爾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於2023年3月22日對外發布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新政,對租房提取額度調整如下:
市區(包括呼蘭、阿城、雙城)職工及配偶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限額由18000元/年,調整為26400元/年﹔縣(市)職工及配偶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限額由12000元/年,調整為19200元/年。
此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政策發布之日前,已辦理過租房提取的職工可補提差額部分。(記者 劉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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