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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司法厅解读《黑龙江省“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

2021年09月11日14:59 |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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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谢景强 摄

人民网哈尔滨9月11日电 (韩婷澎)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法治是保障、是前提、是底线。9月10日,黑龙江省司法厅举行解读《黑龙江省“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勇介绍,省司法厅建立了厅党委书记、厅长赵金成负总责,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牵头,立法、普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部门共同参与、上下协同的工作机制。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以法治乡村建设为依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统筹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与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相结合,用“我为群众办事实”成果检验工作成效,不断提高法治乡村建设水平,助力实现龙江“三农”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发展。

省司法厅于7月30日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黑龙江省“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提出了以保障农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重点,健全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保障困难群众获得优质法律援助、提供多元化专业化法律服务、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等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确定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补齐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短板、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组建律师专项服务团队、实施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推进公证服务进乡村、开展“鉴定机构进农村”活动、推进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健全完善乡村振兴法制保障、开展主题普法宣传、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夯实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基础等18项具体法律服务举措,全力为黑龙江省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为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走深走实,黑龙江省司法厅召开了全省“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工作部署会议。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鸡西、双鸭山市司法局分别结合近年来工作实际,介绍了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采取的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会议精准分析了全省法治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面临的形势和问题,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治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目标和任务,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充分发挥法治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促进作用,突出“一个坚持”,聚焦“两个重点”,狠抓“四项任务”。

(责编:王艳、李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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