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多管齐下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近年来,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纪委监委坚持把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采取针对措施,多措并举,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明确职能职责,加强监督领导
制定下发《昂昂溪区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施方案》《昂昂溪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和区纪检监察机关及各部门之间关系,明确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相关职责,犁清权责,实现对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推进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标准化规范化。
完善人员配备,强化“三转”落实
强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择优选配政治素养硬、业务水平高、年富力强的骨干担任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专兼职干部以基层公务员中业务能手为主。目前,全区2个乡镇、6个街道办事处共配备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18人,平均年龄33岁。
完备基础设施,夯实工作保障
根据区内实际情况,推动“两保障”“三建设”“八配置”等基本办公条件落实,推动各乡镇(街道)将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建设规范化办公室、谈话室、信访接待室,加强办公办案设备配备,夯实基础办公设施。目前,全区各乡镇(街道)均有独立纪检监察办公室、信访接待室,专用办公必备设备齐全,达到独立办公有条件、谈话保密有保障、群众来访有场所,有效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效能。
整合监督力量,提升履职效能
针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力量薄弱,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实践锻炼、业务水平不精、办案经验不足、专业性欠缺、力量薄弱等短板,通过开展专题培训、上派学习、以案代训等方式持续提升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推行“室组地”联动机制,以“因地制宜、区域划分、力量互补、便于指导、凝聚合力”为原则,将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划分为由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组成的办案协作区,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为分管领导,业务能手为负责人,强化监督检查部门、派驻机构与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指导协作配合,实现“1+1+1>3”效果。(张茂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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