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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从源头防范教育培训机构“合同纠纷”风险

来源:大庆日报
2021年11月02日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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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服务行为,化解校外培训收退费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大庆市市场监管局推广《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为家长和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合同样本,防止家长“踩坑”。

据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在内容上反映了中小学生在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尤其对培训收费、培训退费和违约责任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其中要求培训机构“亮证签约”,并且在收取培训费用后应当及时向消费者开具正规发票。此外,合同条款还约定校外培训机构应当设置处理合同和服务争议的内设部门或者专员。这些条款规定既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为妥善处理有关纠纷提供了依据。

“当事人使用《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家长和学生提高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理性选择培训机构;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的监督,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说,市市场监管局正对全市面向中小学生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的校外机构推行使用《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也希望家长积极应用。(记者 潘爽)

(责编:王思迪、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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