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71类常用电子证照将跨区跨部门共享
2021年11月23日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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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日前制发《黑龙江省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实施方案》。明年4月底前,公安、教育、人社、民政、住建、卫生、市场监管、医保等领域71类常用电子证照将跨部门共享、复用,236项重点政府服务事项有望通过电子证照免交纸质证件。
近日,黑龙江省围绕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以及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优先梳理了公安、教育、人社、民政等领域71类常用电子证照并启动归集进入证照类型目录库和照面信息库工作,力争明年4月底前,在全省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线下实体大厅全面推广应用,实现证照共享。
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单位业务系统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各地各部门将优先完成常用电子证照的归集工作,并对电子证照进行批量电子证照生成,将证照目录全量及时上报至省一体化平台。
各地各部门依据用证清单,推动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的使用,在办事指南中关联各申请材料对应的证照目录,明确可通过电子证照免交的纸质证件。各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各部门自建系统将发证、用证动作融入到具体办件场景中。
同时,黑龙江省还将推动线下大厅受理电子证照用证事项,扩大电子证照使用场景,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记者 张立馨)
(责编:王思迪、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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