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林草局查获一起非法捕捞野生林蛙案件
2021年11月02日1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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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林蛙按照生活习性,每年9月上旬至10月初,陆续从较高的山林出来,沿着沟谷流溪等相对固定的路线,逐渐向低地迁移至河流附近,等待越冬。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利用野生林蛙这一习性,捕捞成熟的林蛙。因此,每到这个季节林业部门都会对林蛙出现较多的沟谷处加强巡护。
10月19日,朝阳沟林场管护员在巡护干河子沟时,发现不法分子陈某正在捕捞野生林蛙。林场管护人员当场查获陈某捕捞林蛙42只和用于捕捞的林蛙的工具磁电机一台。
目前,此案正在查办中。
(责编:张齐、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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