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已全面展开
人民网哈尔滨12月24日电 自2021年7月《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以来,黑龙江省各市(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落实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要求,完善制度机制,活化宣传载体,推动消费纠纷源头治理,倒逼经营者进一步提升诚信自律水平,投诉信息公示工作初见成效。
截至目前,全省13个市(地)市场监管局已全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公示途径,并通过当地政府网站“12315投诉信息公示专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累计公示消费投诉信息6823条,涉及重点行业经营者1600家(次)。
哈尔滨市与鸡西市市场监管局在认真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消费者投诉集中、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重点企业入手,以季度为时间节点,按照行业类别分类进行公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率先制定《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实施办法》,下发实施方案,并指导辖区县(市、区)局积极推动落实。
佳木斯市市场监管局积极与多家大型商业综合体取得联系,利用其室内外LED大屏幕、广告机、楼宇电视等发布公示信息。现有可发布公示信息的多媒体终端数量达到300余处,有效拓宽了公示渠道,提高了社会影响力。
绥化市市场监管局注重将季度公示、年度公示、不定期公示相结合,每次公示都严明程序,市局和县(市、区)局对公示名单层层审核把关,确保公示信息精准。
下一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加大投诉信息公示工作的力度,聚焦消费投诉高发、经营风险集中的行业和领域,逐步扩大投诉信息公示范围和覆盖面,着力提升公示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杨雪楠、纪祥勇)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阅读
相关新闻
- 评论
- 关注